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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教師發展中心: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培訓學時 認定實施細則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師教學培訓學時

認定實施細則

 

各教學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教育部關于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師〔20167號)等文件精神,不斷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和業務水平,學校自20169月起實行五年一周期每年不少于8學時的教師教學培訓制度。為科學合理認定記錄培訓學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細則。

 

一、學時認定標準

1.參加校內課程培訓、教學沙龍、專題研討會、專題培訓、集中教學觀摩活動和網絡直播講座等,每次(半天)2學時。

2.參加網絡課程培訓,獲得培訓證書后,每門課程記8學時。

3.參加校外教學研討會、課程研修班等,每次(半天)記2學時,根據具體培訓時間,予以認定總學時,每個研修班不超過8學時。

4.企業掛職鍛煉、海外高校課程培訓、海外研修、國內訪學等,認定為當年度教師教學培訓經歷合格,記8學時。

5.其他培訓形式,由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定。

二、學時認定方法

1.校內培訓,根據參會人員簽到情況,由教師教學發展中心記錄培訓學時,要求參訓者全程參加培訓活動。

2.網絡課程培訓,根據參會人員提交的學習心得和培訓證書由教師教學發展中心予以認定。

3.參加校外教學研討會、課程研修班、企業掛職鍛煉、海外高校課程培訓、海外研修、國內訪學等,由教師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學培訓學時認定申請表》,并附會議通知、學習心得、參會照片、培訓證書等材料,經學院簽署意見后,由教師教學發展中心予以認定。

三、附 則

1.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實施細則由教師教學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2017年1128日 

附件:教學培訓學時認定申請表/index.php/News/download?id=1306